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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是如何划分的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搜搜做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7/08 17:01:03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是如何划分的
1.我家是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30年使用期限,是属于什么性质的?是否可参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
2.土地30年合同到期后会怎么样?村里可随便占用吗?如果在合同期内占用是否享有国家规定的土地占用补偿款?
我是辽宁省普兰店市的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是如何划分的
农村中签订承包经营30年的土地合同涉及的用地为农业用地,也就是国家确保的18亿亩土地红线之内的份额.这种性质的土地不可以参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股、租赁、出让.
农村土地要想成为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经上级国土主管部门批准.
在农户30年的承包期内,村委会无权随便占用.如果是被国土部门批准的征占,承包户有权获得土地征占补偿款.
农户30年承包到期后,将会按照中央新的政策进行再次调整、承包.
再问: 2011年8月份因为修公路,占用土地,村里自行规定补偿款,一亩才给9600,这样给合理吗?
再答: 在农村有土地被占用后,有土地使用权的农户,得到的补偿款具体多少的标准是应该有村委会决定的。因为在村委会得到的补偿款中,是不能全部转移补偿给被占用土地有使用权农户的,村委会有权决定从中提留一部分补充到集体资金当中。之所谓的到底给农户补偿多少合理,局外人很难讲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