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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的客体其中有一项是人身利益具体指的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搜搜做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政治作业 时间:2024/08/04 21:32:21
法律关系的客体其中有一项是人身利益具体指的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
法律关系的客体其中有一项是人身利益具体指的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也包括呢 为什么人格尊严不能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呢 谢谢 我一共就这点分.
法律关系的客体其中有一项是人身利益具体指的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
所谓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又称法律关系的内容)所指向的一定的对象.任何外在的客体,一旦它承载某种利益价值,就可能成为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建立的目的,总是为了保护某种利益、获取某种利益,或分配、转移某种利益(即法益).所以,实质上,客体所承载的利益本身才是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联系的中介.这些利益,从表现形态上可以分为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有形利益和无形利益、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潜在利益);从享有主体的角度,利益可分为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等等.法益一旦受到侵犯就可以通过法律来调整,使之恢复到之前的状态.因此能否通过司法诉求得以解决可以作为区别能否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重要标准.
传统认为:人身权益(即生命权益和身体权益)是重要的客体之一,也是法律所重点保护的对象.对于人格尊严能否成为法律关系上的客体,本人持肯定意见: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既然人格尊严可能得到侵犯,那为何不能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呢?但有一些例外情况:例如人身关系等不能作为合同交易之对象,或者人不能主张放弃自己的生命,亦即生命权的放弃不在人所支配之列,因此法律关系的客体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回答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