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原则方针及过程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6/28 17:06:41
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从1952年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全面展开的.它的主要内容是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合作化运动实现的,它仅用四五年的时间,基本完成了5亿
前提,一个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则,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国家学的是前苏联的模式放弃农业发展工业并且用户籍制度使得农民不能离开土地步骤是一百年不变
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和方针采取三个互相衔接的步骤: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望采纳~~
社会主义改造是:由“家企合一”的一盘散沙的私有制组织管理形式,变为“政企合一”的公有制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队长负责制”的以粮食等农副产品生产为主业的企业组织管理形式.特色与之相反.
1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农业生产互助组2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3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补充:A.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农业生产互助组B.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C.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大体上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和高级社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是发展互助组,同时试办初级社. 互助组由几户或十几户农民自愿组成,土地耕畜和其他生产资料仍属农民个人所有,但在生产方面
国家对农业实施的社会主义改造,开始时采取积极发展稳步前进的方针,实行自愿互利的原则,通过典型示范逐步推进.从农业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广大农民积极参加农业合作
民法上的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所有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双方,在民事活动中的行为均应遵循这样的准则.中国民法的平等原则是当今商品经济规律的属性,是现代法制的基本原则,在当
第一,积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土地改革完成后,我国广大农民从封建剥削制度下解放出来,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这种积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个体经济的积极性;二是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当时分散落后
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 第一,坚持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实现以社会主义工业化为主体,完成对农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和对资本主
1953年我国开始进行三大改造.包括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完成,这也标志着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下列不属于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形式的是:A、互助组B、初级社C、联合社D、高级社正确答案:C
感觉着提法有误,什么叫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农业是可以改造的吗,是可以进行政治制度的改造的吗,我看提法不妥,而人民公社化运动是一种政治/社会/经济制度,是这三者的统一,是社会主义的组成部分.
1、自愿互利2、典型示范3、国家帮助
合作集体主义
土地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是中国民主革命中反封建斗争的继续,其性质具有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性质.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把个体小农经济改造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实现了土
1.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必要性对个体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发展农业和提高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客观需要.(1)土地改革后,广大个体农民为避免重新两极分化以及发展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存在着走互助合作
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